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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建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来源: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 发表于:2021-03-05 08:54:16
  • 点击:1368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申报要求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按照附件的要求准备评价材料,并于4月10日前将评价资料的电子版发到市建筑业协会邮箱(zbsjzyxh@126.com),市建协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

二、申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和中施企协科技成果评价的请分别准备申报资料。

三、申报单位需缴纳2021年度市建筑业协会会费并提交缴费凭证。

 

联系人:荆学    电  话:3146223

地址:市建筑业协会333室

 

                       

附: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sdsjzyxh.com/news/710.html

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推动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中施企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及企业需求自愿参加,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按照附件的要求准备评价材料,并于4

15日前将评价资料的电子版发到省建协邮箱,省建协将根据申报情况择期组织评审。

二、省建协已于1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  

东省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建协〔2021〕2号),有意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准备省建协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资料的同时另准备一套中施企协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资料一同申报。

三、有意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拟申请中施协工程建设科学技

术奖的单位,务必在提交省建协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资料的同时中施企协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资料。

四、省建协于4月26前将评价结果上报中施企协。

联系人:王丽鑫:0531-86195098

  琳:0531-86195388

邮箱:249886578@qq.com

地址:山东建设节能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2日

 

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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