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来源: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 发表于:2021-03-09 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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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建协函〔2021 〕3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企业
初评企业分批次进行,首批参评企业须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这3项内容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市建筑业协会。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二、复评企业
复评企业须于4月30日前,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三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通过),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三、年审企业
年审企业须于4月30日前,在中施企协“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本年度基础资料数据即可,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参评企业必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淄博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市建筑业协会将认真做好申报受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实事求是,切实对企业负责。于4月25日前将初评企业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市协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海燕 电 话:3142330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淄博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9日